最近在看這本書"30歲代表了什麼"
文章有篇說到了我們當上一個部門的主管,
要想自己為大家做了什麼,而不是要想著讓員工為自己做什麼。
如果一直想著如何監督員工和懲罰員工,
一直想著如何讓員工對自己必恭必敬的絕對服從,
一直想著如何展現自己在部門的權威,
一直想著如何讓她們的行為表現出自己的意志,
我們這個主管也當的不長久,部門也難做出成績。
我們作為主管,和我們的下屬都同樣是上班族。
員工不是為老闆工作,更不是位主管工作,是為了薪水工作。
每一個人都有人格與尊嚴,
每一個人都希望別人把自己當作一個完整的人而不是奴隸。
當他們感覺到自己的自尊受到傷害或是感覺不好時,
在自己生存有保障的情況下,
他們極有可能放棄工作,特別是對能力很強的人來說,
因為他們在什麼地方都能找到薪水。
員工不在乎薪水,他們可以到別的地方找到工作。
假如我們簡單的認為, 只要公司拿出同樣的薪水,
也可以找到別人為這份薪水服務的話,
就更是錯誤了。
如果我們這麼做,我們的公司和部門永遠都是同行業的人才培訓中心,
這世界上只有奴才才會沒有自尊的聽主管差遣,但是人才絕對做不到,
沒有一個人願意在一個嬌橫跋扈、剛愎自用的主管下工作,
我們問問自己願意嗎?
好的領導者不只顧慮到自己的感受,而事實時顧慮到別人的感受,
有特點的員工,才會做出有特點的工作,在激烈的市場上,
只有我們服務的特點,能做到與眾不同,才能在同行中勝出。
不管作為員工還是主管,我們能悟透「服務」兩個字,
在以後工作上都不會犯同樣的錯一個出色的服務者,
不要總想著下屬為我們做了什麼,
而是想一想我們為屬下做了什麼?
作為公司的主管最忌諱的就是把自己看的太重要,
找不到自己的位置,
把自己當作制度的制定者,而不是執行者
把自己當作統治者,監督者而不是服務者
把自己當成聰明人,把員工當作傻瓜
主要工作是為了員工創造好的工作環境,
激發員工的積極和創造性,
讓員工始終對公司忠誠,對公司有使命感和責任感,
為自己能成為你的下屬感到光榮,驕傲和幸運。
如果是普通員工,要明白自己的起點、地位和職責,
提供高品質的服務給他人和團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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