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3月14日 星期日

吃過之後絕不買第二次食品~~史上前三名


就在前天晚上回家的路上~
突然想買點零食回家止嘴饞!
走進7-11之後第一眼馬上被這罐外觀吸引!
內心想說:酷耶!愛吃品客的我買到了新口味。
回到家衣服都還沒換就馬上急著打開來吃,
打開那一瞬間聞到濃濃的醋味,
吃了第一口!!!!!!!阿娘唯~!夭壽喔
這味道也太誇張了吧!醋都不用錢的喔,
那醋的酸味會讓你吃了太陽穴丟丟跳並起加冷筍。
完全不想再吃第二口,本想說是一個很棒餅乾,
但卻是一個恐怖的食物。
想試試看的朋友們打給我~!
帶去店裡給你們試試看~!
希望各位不要輕易嘗試,別花冤枉錢。
以上是個人評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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